2007年11月12日 星期一
天下文章本是一大抄
「我非常賭濫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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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在不想看書也不想做海報的情況下一時興起,抓著許久未碰的車鑰匙,也不管95漲到30.7的天價,就這樣衝去新店家樂福扛了說要買說了三個月的書櫃回家,或許是要懲罰我不認真看書跑出去晃吧?
組裝的過程不是很順利,先是家裡的電動螺絲起子壞了,讓我只能用手慢慢轉完上下超過30顆螺絲,接著是最底層的木合版因為壓力過大而暴開,我還得當起木工用鐵釘補強,木合板因為材質關係還讓敲擊的共鳴特別大聲,雖然說是白天,但我還是很怕吵到左右鄰舍,就因為動作放不開的緣故,讓我的手指頭吃了幾下鐵鎚,不過比起整個書櫃報廢,才敲個幾下應該不算什麼吧?書櫃喬好位置後,隨即就把放在地上至少超過三年的書用雙手鏟起,依照類型跟大小,改變書櫃隔版的間距後,隨著書一本本地依序收入,我說「都是因為家裡書放在地上,所以才考不好」濫理由的資格也漸漸被奪走,在我一本本審視封面來決定該放在哪一架上的時候,兩本最近很紅的人寫的書就出現在我面前。
『被愛』
『非常誠實有點毒』
我不知道在看這篇文章的你/妳有沒有看過這兩本書?
其實沒看過也沒關係,基於不喜歡看書的理由,這兩本書從我五年前發現他在家裡到寫這篇文章的現在,就連序文也沒看過半個字,想當然爾,不會做那種幫J.K羅琳寫哈利波特第八集的捏造行為的我,是怎麼樣也不可能跟你們討論書的內容的。
依據這次文章的標題,還有我說最近很紅的作家,那大家應該知道我是要講誰了吧?
吳淡如
我一本她的書都沒看過,對於鄉民說的那種「我在台大的時候…」「我在北一女的時候…」緬懷過去的寫法,在這邊就不做評論了。在這我比較想講的是抄襲事件,還有他事後聲明的矛盾。
基於水怪早年家業(還是那句話…請不要問…),我稍微知道上談話性節目的名嘴們忙碌程度不亞於一般跑娛樂通告的藝人,根據吳淡如的曝光率跟知名度來看,接的通告一定比我過去所認知的還多,那剩下可以寫文章的時間有多少呢?
這一兩年來我文章寫的比較勤,大概可以稍稍推斷寫文章的速度,我最高紀錄是凌晨兩點到早上五點,在文思泉湧加上情緒爆發的情況下飆了4200字,最後是在英文小組報告一定要去學校的情況下,我的手才依依不捨的離開鍵盤,1400字/hr這樣的速度,我相信的確有人可以比這更快,但是要同時兼具內容跟速度這點,我認為要達到是十分困難的,當時是因為壓抑已久的情緒爆發,才能在極短的速度寫出那樣的東西,雖然說那東西不能在網路上出現,但是我可以保證,那篇的每一字每一句不亞於我現在寫的任何一篇文章。
由於我只是小咖,所以我的極限就歸類到吳大師的平常水準。
一本小說大小、厚1.8公分的書,平均大概是10萬字上下(所以營酒作樂其實不長嗎=口=),常常用文字間隔來擺脫老師限制頁數的同學們應該很清楚,數字會隨著排版而增減,而且幅度還不小,就以10萬字來計算好了,寫完一本大概要71.5個小時,所以吳大師要一個月出一本出的話,必須要驣出大約兩個半小時來寫作,既然是大師,那這兩個半小時一定是用小弟極限的每小時1400字來寫,然後一定都是文章內容充實的傑作。
所以一定不會有抄襲的情況出現嗎~對不對?^_<
如果今天是要幫人說話,那標題就不會是那樣了。
我先認罪好了,在開始把文章寫在無名這邊之前,我的確是有抄襲過別人的東西,國小的寒假作文套用國語日報的開頭,改掉人物改掉場景直接代入,不然就是小論文的節語從書直接驣上,甚至還有那種不是為了必要而抄,而是為了炫燿而抄的情況出現,說真的,那時候的我還真是雜碎,而且那樣的行為到高一為止都還出現過,後來自己習慣寫作之後,就了解到寫作者是怎麼樣寫出一字一句,並不像抄數學作業有著標準的正確答案,而文字是因人而異,永遠寫不出完全相同的答案的。
我很了解抄襲者那種輕鬆坐享其成的心理,但我也很了解被抄襲者的憤怒。
在國中的時候,老師作出了對於當時家裡沒有電腦的人來說很過分的要求,「作文要用印的」,國一的時候我還不知道什麼是石器,甚至打字都還是要緊盯著鍵盤配合一指神功,所以每次老師出作文類型的作業時,我都必須要提早拿著六百字的稿紙,早早寫好交給同學幫忙輸出,當時的我很討厭寫字,現在的我也是一樣,因為我寫字的時候會很用力,所以那種辛辛苦苦地把六百字稿紙給填滿的痛楚,讓我對於這種作文格外的痛恨也格外的珍惜。
當時的我傻傻的,不知道什麼時候該出聲,什麼時候不該出聲。
有一次幫忙轉輸出的同學遲到,對老師說「請同學幫忙」打的我,換來的是那一句:「思瑋!你怎麼又這樣!」
我不了解為什麼那時候的我可以默默承受那種不是小孩子的錯,家裡沒有電腦的問題實在是不應該由小孩子來承擔吧?每個字都是我自己親手所寫的,只是因為不可抗力的因素必須請別人代為打字,這點也錯了嗎?
算了,對於那位教育方式有著嚴重偏差的教師就不繼續討論了。
也是一天必須要交作文的無奈上課天,那天的我沒有遲交,在同學給我印在A4紙上的文章,貼進作文本後就交出去了,為什麼說那天是無奈天呢?
因為我又必須要為了補考而留下來,為的是從國小國中高中都必須要求一字一句完全一樣的注釋,搞教育的人好像特別喜歡玩這種文字遊戲?
正當我背好注釋,要拿著小考本給老師檢查該頁是空白的時候。
「思瑋,你很大膽喔,連空白的本子都敢交。」
「什麼?考本不應該是空白的嗎?」
當時的年代沒有『囧』沒有『蛤?』,只能這樣回答?
不過當時我有沒有做出『=口=a』的表情就不得而知了。
「什麼考本,是你的作文。」
「我有交啊?」
「你自己翻來看,明明就是空白的!」
我非常確定我有交,因為代為打字的稿費今早從我的錢包離去說再見了。
在全班的作文本中找到我的那本之後,翻開第一頁的我可以說是真的傻眼。
整頁白的。
我還不死心的看封面上是不是寫著我的名字。在確認過不下三次後,我終於相信那本作文是我的。
「你看吧,還敢說你有交?」
我真的敢說我有交,開始思量是不是滑出來,或者是放在抽屜裡,在原因一一被排除之後,我仔細地盯著原本該貼著我作文的那頁,發現頁緣有著不對境的裂痕的時候,要不是人在導師室,我真的想譙出髒話。
(現在的我來罵好了,因為只要想起這件事情就有著滿滿的恨意。)
理所當然,我馬上翻著那剩下的24本。
該慶幸是小班教學嗎?因為沒過了多久我就找到了原本該貼在我作文裡的那張紙,而且在名字的地方還有著立可白的痕跡,在當時我的眼裡,覺得覆蓋在立可白上的字體十分醜陋,是因為憤怒扭曲的傳遞近視神經的影像?還是本來就寫的不好看?已經不得而知了,我只要知道刮去立可白後顯現的是我的名字,但這本作文簿封面上卻不是寫著同樣的三個字。
事後解決就不是我的事情了,不過事隔將進六年我還記的這麼清楚,你們應該可以想到我對蓋在立可白上名字的主人評價有多麼差了吧?
其實還有兩件事,不過比起整篇被偷走來說只是小巫見大巫而已。
在音樂賞析心得繳交期限前四小時的半夜敲我,要我把心得借給沒有去聽音樂會的他參考的,最後他交出的是行程順序跟我那篇完全一樣的流水帳。
好啦,不算抄襲,只是改寫而已,而且聽說沒有實際去聽音樂會卻交出心得的人還不少,真是高手高手高高手,那哈利波特第八集就交給那群人寫吧。(X)
還有人要我幫他寫3000字小說當通識期末作業,然後被我罵說他還有30個小時可以寫,最後他交了什麼我不知道,不過假如他交的東西是原封不動的從我網誌上驣走的話,那…
算了,也要我有機會確認到才行。
很神奇的地方在於,那兩件事情只隔了一天。第二個同學比較可憐,因為他承續我在心得被借去改寫的憤怒,狠狠的被我噱了一頓。還有,我不是記仇,只是耿耿於懷而已。
或許有人說了,那抄作業的行為又如何呢?像微積分、材力、工數這一類的。
我探討的根源並不存在的真正解答,要怎麼樣用二分法來分定一個人的文章是錯是對?如果真有辦法的話再來跟我爭辯抄作業的行為吧。
這次抄襲事件的真相是什麼我不能以片面直持者的身分來咬死,老實講我並不相信公眾人物有這麼多的時間可以一個月寫一本書,也有不少作家被爆出養工作室來出書的八卦,甚至還有出版社找上窮作家代寫一口氣買斷版權簽訂保密協定的秘辛(這些就不是水怪早年家業相關了),但又有多少人會相信呢?工作室依舊是交出一本本上面沒有自己名字的作品,窮作家依然是含著淚捨棄尊嚴簽下宛如賣身契的保密協定,這些事情就在我敲著這篇文章的時候在世界各地不斷上演著。
所以說,『天下文章本是一大抄』這句話,實在是讓我非常賭濫。
『承認錯誤並不可恥,但也別奢求認錯後會得到原諒。』
我想如果真有抄襲的話,我們的吳大師就算認錯也不會得到多數人的原諒,於是就打死不認罪的擠出眼淚,然後回家打給工作室狂批,當然,這『應該』只是我的想像吧?
至於放在書櫃內的那兩本書,就繼續放在那讓他生灰塵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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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有人常問「水怪不來上課為什麼還可以過?」一樣,
也有部分的人問過]「水怪不喜歡看書,那為什麼文筆會這麼好?」
第一個問題可以用我的肝指數來回答,因為我都是考前開夜車衝過的,至於第二個問題,儘管我認為我目前的水準是低於『大學生應該有的文筆』,不過看看周圍(汗),肉腳中的佼佼者,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是不喜歡看一般的書沒錯,可是那種網友的創作小說,我到挺有興趣的,但是我絕對不會承認,我是在充滿狀聲詞的文海裡面成長的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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